大量的課外閱讀是種奢侈,我一直這麼覺得。每次回宜蘭支援就是好好享用奢侈品的時候(畢竟宜蘭離長春戲院實在太遠,特別是油價上漲之後……),總是在休息室丟本書,在等刀的過程沒刀的時候啃著,啃著,饜足。 

    美國眾神 & 煙與鏡 

     這是二月回宜蘭讀的,尼爾蓋曼近年來在台灣書市好像變紅,作品總是在誠品的顯眼位置。最早是無意間購入「無有鄉」,充滿想像素材的奇幻小說很多,怪的是無有鄉讀了幾次也不覺無聊 – 有的時候,結局一出場就再也不吸引人了。因此尼爾蓋曼作品成為必讀。 
 

    「美國眾神」的設定令人著迷的充滿諷刺意味。一個新生的民族熔爐,膚色語言生活方式思考模式的雜交,眾神隨眾人的遷徙而散佈,因為信仰的轉換而產生權力更迭。眾神即是眾人,希臘神話早公諸於世。眾神有愛有恨有冷漠熱情有慾望有謀略。眾神的世界重疊於眾人的世界,汲取養分而生註一。尼爾蓋曼筆下總是有令人著迷的異世界嗄,就在眼前/門後/牆外。關於眾神在隔壁咖啡桌上疲倦或鬥爭或意性軒昂或構思,或愛或恨人類這個設定,我總是愛的,尤其是帶著諷刺意味時候。



    「煙與鏡」則是早年的短篇文集,自序裡是這麼說的「……煙霧則是用來讓物體的邊緣變得模糊……管什麼樣的故事,都是一面鏡子,我們用故事來向自己說明這個世界的運作方式及不可行的方式。故事就像鏡子一樣,幫助我們為來日做好準備,讓我們的心思不再沉迷於黑暗中的事物。……」現在回想起來,最喜歡的兩篇,其一事「結婚禮物」,其二是卷末那個,也是關於天使的故事。 


   哈利波特


    
    大一升大二的暑假某天在誠品閒晃,越界去童書區玩(喔其實我還蠻愛翻童書的),看到一整落新書擺在該區入口好奇取來翻閱,沒想到停不下來。直到快1/3本時突然想起「啊,跟我一起來的朋友呢?」抬頭一望竟然有攝影機對著我!啥?突然就有位女記者對著我訪問起來「請問妳是為什麼會拿起這本書呢?」「妳知道這本書在國外造成大轟動嗎」「對這本書有什麼感想要不要向大家推薦」之類的,驚愕之下愣愣回答問題後抓起書結帳落荒而逃,這就是林小安與哈利波特的初相遇。

   為了閒置數月的第七集,不得不從第五集開始複習。越看越是佩服,不只是作者架構這個世界的龐大想像力,而是她綿密播下的引子暗示。在寫出第一集的時候第七集也構思完畢了,小說家的腦袋真不知道是怎麼運作的。吊著這個胃口吊這麼多年!總之能夠結束這個故事真是令人滿足。雖然結局濫情了點。 


  如夢之夢   (因為看了收信快樂後好想讀劇本而拿出來看的)



    2005年4月在國家戲劇院,長達七個半小時的戲劇饗宴,無比雋永且每每引人低迴。演出不可能完全照原著劇本來,必定隨著演出團隊及場地更動;因此讀劇本是十分有趣的事,故事方向是這樣走沒錯,但是為何我看的這次演出要做這樣的更動呢?為何演員要這樣表現呢?順著台詞場景一幕幕走下去,舞臺的氛圍自會在心頭浮起……那晚金士傑就在離我數公尺之遙,簡直令人興奮的發抖;堰鈴,當年高中的時候還曾經帶過我們社團,如今已是劇場中堅份子且不停挑戰自己,看她在江紅與十里紅之間交錯揮灑好生過癮!這戲帶著觀眾在前世今生因果造化間迴旋,只有精采二字可以形容。

 
   喜歡慢慢的漫漫的讀劇本,最好是喃喃自語,試著說出台詞。感覺不只是跳進故事裡,還一腳踩進別人人生。 
 

戀人版中英詞典



       這本書十分有趣,左頁是原著英文,右頁是翻譯。原作是中國人,以一個在倫敦學英文的中國女孩的英文日記型態,紀錄她踏入一個語言文化人種人文思想都完全不同的地方,與一個跟己身徹底不同的男人相戀同居的故事。 (這樣介紹一點也不動人><)   

      這個來自保守暴發戶的中國女孩,來自「群體大於個體」「女人就是要嫁掉」的成長環境,以西方標準來說簡直是粗魯無文。她遇上一個停留的漂泊者,他使用的語言令她著迷,他們的戀情從她探索他的語言開始,到他的身體,到他與他背後的整個西方世界。隨著語言的隔閡消失,他們卻失去溝通的能力。這故事有趣的是藉著一段戀情討論些許東西方價值觀的差異辯證,帶出一個女人由迷惘愛情裡認識自我的過程。因為是以女方日記體來書寫,故事初期的英文是「me not need tea」,中後期才開始有繁複的句型跟形容詞出現,語言的揮灑卻伴隨溝通的鴻溝,這個設定在中文翻譯下不得不原味盡失,十分可惜。推薦閱讀英文原作部份。 


註一: 突然想到巡者系列小說,當初因為未竟地電影買的小說,四部曲都出完了DVD還是沒找來看。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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