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真的,並不覺得橫刀奪愛有什麼不對。情場如戰場,成者為王敗者為寇,機詭巧詐永不嫌多,各憑手段高明。技巧好些的脆弱嬌柔與隱忍堅強並行,道行不足的使潑耍賴死活示愛,誰掙得專一的懷抱與話語,永遠說不得準。記憶與流言不如時間頑強,終究墻櫓灰飛湮滅。投注愛情跟賭博沒啥兩樣,這把淨空血本無歸,誰知下次翻盤的不是你?

  只是,就大部分人的觀點來說,第三者九成是錯。要憋這一口氣可也不容易。過程中廝殺若是慘烈,免不了血淚交錯。若是五年七年前的我,定是橫衝直撞行動為上;現在年歲漸增,對驚心動魄的場面倦怠,只想安安靜靜的蜷在某人懷裡慵懶罷了,寧願忍受寂寞,不願承擔難堪。

  於是有一天,在路上遇到男性友人A,與一位顯然是他女友的人物同遊。A是前陣子覺得不錯的對象,我們總是說著要去幹麻幹麻,但兩人都忙尚未成行;從沒聽說A有女友,我也這麼以為。在完全沒想到會碰上對方的時間地點巧遇,真是有一秒鐘的愣住。隨意寒暄幾句然後各自帶開;A臉上哪抹尷尬耐人尋味。

  不是大膽付出的年紀,早學會小心翼翼不讓自己受傷;連單獨約會都沒有呢,但還是跟同行的好友發好大一頓牢騷,狠狠對自己生氣。自以為關係好呢!連底細都沒摸清楚。悶氣生了幾天,A打來說是閒聊;我還是一般甜蜜蜜的說話,只以值班為由早早結束。

拙劣的好人不如誠實的混蛋,可惜大多數人都鄉愿的只看眼前甜頭。如果A早早明言暗示知會他有女友的事實,也許對他的評價不會驟降。這人身上,原本sparkling的某些東西消逝殆盡。我們過去累積起來的小小默契,愉悅言語,笑鬧嘻謔中,像是棉花糖般的氣氛;徹徹底底的在那次偶遇裡沾染溼氣,溶化成黏膩厚重的糖渣。總還是關心A的,但再也不是原來那個氣味。

死黨tracy聽了這件事,淡淡的說「那就跟惡女花魁一樣嘛。」是啊,那一眼瞬間,可以決定太多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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